丑知羞⭐是社畜啦

all叶&all金&all邪

(〃∀〃)
天天天蓝蓝
日日日叶叶
修修修罗场
年年年上榜

〖喜欢用轻松的文字写出自己不堪回首的曾经〗
〖文笔烂得无论什么时候写文都超级ooc〗
〖真的太真,假的太假,这就是我〗
〖常常把自己的经历代入文章〗
〖哪怕笑着内心却很黑暗〗
〖若哪一天我突然消失〗
〖也许我已经死了〗
〖请别再等我〗
〖抱歉〗

【all金】戴口罩的他(16)


*私设如山,文笔渣渣,人物ooc,情节狗血,慎入!

*架空,凹凸大学设定。

*真的太真,假的太假,三分真七分假是这篇文的主旨。

*梗源朋友,如若撞梗,一脸懵逼。

*不喜慎入!



————



16


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就是那么奇妙,上一秒还尴尬得要死,下一秒两人就相见恨晚一副哥俩好的样子,冲着雷蛰死活不愿商业联姻的态度,金举双手双脚表示赞同,并且表示说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对于雷蛰来说,单纯善良的金很是对自己的胃口——他知道,金太干净了,与自己不是同样的人,或许自己不应该和金走的那么近;可他每每看着金澄澈通明的眼睛,他又身不由己地想去接触那一抹暖阳,对他好对他笑。

至此,金与雷蛰的友情就这么结下了,两人时不时就会约出去玩,多是去看看美景或去吃吃美食,然后再聊聊人生,这一来二去的,他俩的情谊也越发深厚。

空闲时,雷蛰总喜欢骑着摩托车到金的家门前或是学校,拎着一个和自己头上同款的头盔乐呵呵地同金招招手,然后金就会一蹦一跳地朝他跑过来,这时他总会看到和金一样戴着口罩的神近耀似是要将自己千刀万剐的眼神,对此,雷蛰总会默不作声地对其挑衅一笑。

在各方面心思细腻却唯独对情感方面神经大条的金自然没有意识到雷蛰与神近耀之间的暗潮汹涌,他挥挥手,示意神近耀不要担心自己,自己出去一下很快就会回来。

“今天怎么板着脸啊?又和弟弟闹别扭啦?”

金笑着伸了根食指去戳雷蛰的脸,被对方一脸嫌弃地抓住手指不放,捏了又捏。

做了那么久的朋友,他们自是把彼此的家庭都透露了个遍,当初金知道雷蛰的表弟叫卡米尔时,愣了愣,再三确定他的表弟卡米尔与自己的小学同桌兼好友卡米尔是同一个人后,金苦笑着摇头,感慨这个世界真是小。

“可不是,我看他是一天不膈应我就会死!”雷蛰气得牙痒痒,开始吐槽和自己天生不对盘的弟弟,“天天拿我说事,说我是个老光棍,年纪那么大都没有女朋友!这就算了,还吐槽我母胎单身至今是个处!讲得好像他不是一样——这小屁孩太气人了!”

金无奈地摇摇头,一边扒开雷蛰抓着自己手指的手,一边说:“我觉得他也是关心你,想要你找个自己喜欢的女朋友,而不是没有幸福的商业联姻。”

雷蛰嗤笑一声:“就他,还关心我?我看他是巴不得我商业联姻不好过!”

“你们啊,个个都是死鸭子嘴硬,心里分明是惦念得很,表面上却跟个仇人似的,忒表里不一!”金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吐槽他们了。

“谁惦念他了,你不要乱用词好不好!”雷蛰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反驳金了。

金吐了吐舌:“要我说,你们这习惯还真是要改一改了,关心也没必要暗搓搓的跟做贼似的,正大光明说出来也不会少块肉嘛!”

这话还是金第一次和雷蛰说,雷蛰也听着新鲜,挑眉:“那你想怎样?”

“唔,就这么跟你说吧,你想想耀和我的相处模式,就很自然,不会像你们明明关心对方一见面就跟见仇人一样,对不对?”

“瞎说,谁关心他了?”雷蛰毫无形象地翻了个白眼,“你们那相处模式,如胶似漆蜜里调油不像兄弟像恋人,要是放到我身上……想想就觉得恶寒!”

说着,雷蛰当真就打了个寒颤,估计是脑补到了什么可怕的画面,还是关于自己和雷狮的。

“不试试怎么行嘛,来,我给你做个示范!”

话音刚落,还没等雷蛰反应过来,金就俏皮的眨了眨眼,在他不解的目光中退后三步,然后一个助跑,一个跳跃,整个人就如同八爪鱼一样挂在了雷蛰身上,小小的脑袋埋在他的脖颈处蹭了又蹭,柔软的发丝扫过带给雷蛰的是阵阵酥麻。

“雷蛰,我好——喜欢你哦!”

轰——

谁能想到,在商业圈里做事雷厉风行待人游刃有余的鬼才雷蛰,此刻竟像没见过世面的纯情小男生,从头红到脚趾。

所以今天的雷蛰依旧没能改变自己和弟弟的相处模式呢。

 

*

 

果然,不出雷伊所料,整个餐厅安静得诡异,所有人都在一言不发地吃着饭。她也不知道金是受什么刺激了,平日里不管是吃什么都能吃得津津有味的他此时竟然是机械地扒着碗里的饭,连香喷喷的菜品都不夹。

还是雷蛰轻叹一声,给他夹了几块他爱吃的糖醋里脊,又给他夹了几个他爱吃的菜,低语:“别慌,放宽心,就像待在自个儿家一样。”

“你明明知道我和——”讲到这,金就禁了声,瞪了雷蛰一眼,后者连忙陪笑,迅速又给他夹了好几样菜。

他们这些小动作,自然是逃不过餐桌边上其他人的眼,更何况他们几还是一直在关注金的人。

卡米尔的眼睛就如同冰封的潭水一般寂静,看向金的眸子波澜不惊,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雷狮则是一直用毫不掩饰的目光打量对面的两个人,嘴角衔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眼珠子时不时就转一圈,也不知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

雷伊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也搞不懂他们几个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只能是耸耸肩,把视线移到自己父亲身上,却发现他也在瞄着金这个小家伙,于是她愣了愣。

这是什么情况?

就在这时,雷狮突然吹了一声口哨:“哟,没想到你这人竟然有帮人夹菜的一天,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

话语中虽是充满了挑衅的成分,但好歹是打破了沉默,这顿饭吃起来也没那么尴尬。果然雷蛰一听他这话立马就反击了:“诶呀,我怎么听见有只单身狗在汪汪叫呢?”

雷伊差点就把喝到嘴里的汤都吐出来了,默默看了自己的父亲一眼——说起来,他也是单身狗来着。

准确来说,这餐桌边上的所有人都是单身狗。嗯,雷蛰连自己也绕了进去呢。

雷狮当然不会吃亏,立马反唇相讥:“老子单身老子乐意,总比你个老牛吃嫩草没羞没臊的好!”

“呵,说到底还是嫉妒我有对象吧。”雷蛰凉凉说道,“讲真,你有力气汪汪汪,不如省点力找对象,以后找不到女朋友可别怪我不提醒你。”

这两个天生不对盘的兄弟,开启了每次见面不互怼就会死模式,两人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吵开了,从单身狗扯到另一边天,听得金都无奈扶额,一个脑袋两个大,只能硬着头皮扒着碗里的饭菜吃。

就在这时,一阵刺耳的声音传来,是凳子与地面摩擦出了尖锐刺耳的声音。金循声望去,看见对面的卡米尔站了起来,撂下一句“吃饱了,慢用”,就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餐厅。

金也急了,顾不了那么多,迅速吃完碗里的饭菜后,站起来对大家说了声“我也吃饱了,请慢用”,疾步走了出去。

见状,雷狮的嘴角勾起了一丝嘲讽的笑容:“哟,看来某人所谓的对象也不是那么喜欢某人吧?”

“关你什么事。”

像是早有预料一般,雷蛰并没有因金的离去而感到意外,他不紧不慢地吃着晚餐,动作慢条斯理,是个优雅的贵公子。

而这时,方才没有说过一句话的雷霆突然抬起头来,道了句:“雷蛰,晚饭后到我书房来。”

雷蛰应了声是。从始至终他没有感到一丝意外,无论是雷狮和卡米尔,亦或是雷霆和金,一切尽在他的意料之内。紧接着,他的视线缓缓移到了金方才走出去的方向,那里早已没了他的身影。

良久,他微微低下头,勾起一抹浅浅的笑。

——小布丁,要加油啊。

·

再说金这边,他急急地吃完了饭,火急火燎地跑出了大门——他刚刚看见卡米尔出了大门了。可是跑出去后,他的脚步顿了顿,苦笑再一次出现在了他的面庞。

明明最没有资格追出去的人就是自己,何苦呢?

想着,他叹了一口气,他方才见卡米尔走出去时,就慌了神,不管不顾的就跑出来了,全然忘记自己现在的角色是雷蛰的对象,也不知道雷蛰在他父亲那一关能不能过得去。一想到这,金就无比懊恼,悄悄在心里对雷蛰说了好几声“抱歉”。

反正都已经跑出来了,金也没想过这么快就回去,脑海里又浮现出了连与自己多呆一会儿也不愿的卡米尔离去的背影,苦涩与无力再一次涌上了金的心头,天气不凉,可是金觉得自己现在冷极了,暖暖的夏末秋初风吹过来时,他却打了个寒颤。

垂下头,像是没找到食物的小白兔,可怜兮兮地吸了吸鼻子,心情不好时,他总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发呆,于是他想到了来到这里时他坐过的那个秋千。

他从小就喜欢秋千,喜欢极了,从在孤儿院里就喜欢,现在还喜欢。

金是个不折不扣的路痴,好在从喷泉通往秋千的路只有一条,他走了一小段路程,就看见了树底下微微摆动的秋千。其实金有点夜盲,再加上路灯有些昏暗,他在远处看见的只是一个在原地不断微微摆动的东西,他猜想那是秋千。事实上他想的没错,但他走近了才发现,那不只是秋千,秋千上还坐着一个人,一个自己无比熟悉的、曾经离自己很近却被自己无理取闹推开的人——卡米尔。

这时,金与卡米尔的距离不过五米。

张了张嘴,终究是什么也没说,其实是金一个音也发不出来。心脏是一抽一抽的痛,因为经历过,所以他知道,一个人的一句话究竟能给人带来多大的伤害,而毫无疑问的,自己早在六年前就伤害了卡米尔,更甚,那时的卡米尔只有自己一个朋友。

说什么,对不起么?

可是伤害已经造成,一句对不起有用吗?

四周寂静得只有蝉鸣,沉默依然在二人之间蔓延,他们静静地凝视对方的眼睛,两双湛蓝眸子里流波光转,像极了童年时玩的一二三木头人,相视时一动不动。

最先败下阵来的,毫无疑问是金,可最先开口的,却是主动认输的卡米尔:“金,过来吧。”

时隔六年,卡米尔第一次对自己开口,第一声,念的是自己的名字,然后,是三个字,一个指令,一个动作。

不可置信的瞪大了眼睛,金傻傻地盯着卡米尔看,似乎是不敢相信他竟然在和自己说话。

卡米尔缓缓吐出一口气,他就知道,金会这样,于是他下了秋千,走过来,拉住了金的手,将他带到了秋千前,“一起。”

他的意思很明显。

说是秋千,其实就是一个吊起来的长椅,坐两个人绰绰有余。

直到金被卡米尔带着坐上了秋千,他还没有回过神来,卡米尔也没有催他,而是给了他平复心情的时间。毕竟,六年的隔阂,也是需要时间来慢慢消化的。

其实他和金一样,想过他俩见面时的无数种可能,却是怎么也没想到,原来他们还可以那么平静,不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而是早已习惯了彼此的存在,哪怕多年未见,他们依旧记得彼此的习惯。

就像卡米尔,他知道,金从小就喜欢荡秋千,也知道金有不严重但是也不可忽视的夜盲症,所以他就在昏黄路灯下的秋千上等他,等他自投罗网走过来。他当然知道金是路痴,但是路只有这么一条,所以他并不会担心金不能找到。

果然,没过多久,鱼儿就上钩了,他看见金耷拉着脑袋,盯着脚尖往前走,一步一步走到自己跟前。

他看见金的唇瓣微动,却说不出一句话来;他知道金很自责,以至于总在想着不配再与自己有交集。

这些,卡米尔都知道,并且很清楚,所以他选择主动出击,拉住了倔得转进死胡同的金。

“卡卡,对不起……”

沉默良久,唇瓣不断嗫嚅,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饱含希冀的眸子近乎哀求地凝视着卡米尔的眼,他不求原谅,只想说出自己一直以来想说却不敢说的话:“对不起,那天我——”

“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卡米尔却是长叹一口气,抿了抿唇,他看着金的眼,抢先一步说出了自己想说的话,“我从前只想着尊重你的隐私,却没有想过要带你走出自卑,是我活该。”

这倒不是为了安慰金才说的,这些全都是卡米尔的心里话——他那时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小学六年来对金所谓的尊重,全都变成了助纣为虐的枷锁,使得金在自卑中越陷越深,甚至到了近乎无法挽回的地步,所以毕业那天,金才会对自己说出那些话来,那是自己活该。

那天是自己气急了,才会丢下金头也不回地走,后来自己想通了,却失了金的信息——因为金已经随神近耀一家搬迁了。

于是六年前的卡米尔弄丢了金。

不过现在还好。

卡米尔侧头,看着金拼命摇头,说那年都是自己的错,与卡米尔无关的金,心里依旧难受得紧,却微微笑了。

还好,六年后的卡米尔又找到了金。

虽然……现在的他已经是雷家大哥的对象了。

但那有什么关系呢。

一向板着一张脸冷冰冰的卡米尔,此刻竟微笑着捧住了金激动得乱晃的脑袋,掌心下微凉的脸颊是无比的细腻与柔软,他多想将其捂热。

“金,以前的事就不要提了,不如珍惜当下,可好?”

“好——”

故意拖长的音,就如同他的小虎牙一般可爱,带着对从前的不愉快的告别,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他对卡米尔笑出了深深的小酒窝。

“卡卡,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一辈子么?

卡米尔无奈地笑了笑,没有答话,而是像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掏出一个东西,扣在了金的脑袋上。

“诶?”

金有点懵,看向卡米尔的眼神呆呆傻傻的,迷糊的小模样叫卡米尔看了忍俊不禁。

“给你的。”

金听到这话,连忙将头上的东西取了下来看。

那是一顶帽子,摸起来手感超棒,与六年前卡米尔送给自己的帽子一模一样,却又有些不同——因为它是崭新的,没有褪色也没有补丁。

“之前的帽子太旧了,我就给你重做了一个。”卡米尔伸手揉了揉金的脑袋,亲昵得如同回到了六年前,“喜欢吗?”

“喜欢,太喜欢了!谢谢卡卡!”

金惊喜极了,激动得抱住了卡米尔的脖子,在他脸上重重地亲了一口。

一时之间,卡米尔怔住了,他没想到过了六年金依然那么直接,不禁红了脸,被金亲吻的那处更是火烧似的热。而他看向金时,却见他红了眼眶。卡米尔看着这样的金,内心也不由自主泛酸,他也不点破金,却是故作轻松地说道:“金,你亲我,就不怕雷蛰大哥吃醋?”

“他能吃什么醋啊,又不是真的——”

金大大咧咧说出这话,可越说着越觉得不对劲,最后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后忙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眉头一皱,暗骂自己这张嘴真是不懂得收敛。

听到这儿,聪慧如卡米尔,他怎会不懂两人之间的弯弯道道?不知为何,他想明白了这层意思后,内心竟是无比轻松,他默默捉住金捂着嘴的小爪子将其放下,故意说出让金误会的话:“行了,别装了。”

“连卡卡都看出来了,更别说是雷叔叔了。”金嘟囔一句,将帽子扣回了自己的脑袋上,很快就把不愉快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同卡米尔聊起了彼此缺席的六年里发生了什么。

就在昏黄的路灯下,树下的秋千轻轻摇晃,时隔六年,金发的少年再次邂逅了黑发的少年,两双同样湛蓝的眼睛含着笑,一个依旧纯净,一个依旧宠溺。

秋千不大不小,坐两个人刚刚好。



——tbc——



题外话:


时隔一个月,我又来写流水账了……

真的真的ooc了!

小声bb一句——

其实嘛,有啥误会,说开了就好了,真的。

我六年前啊,就是这样,才得以与朋友继续做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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